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固化研究
由于快速城市化、工业化的粗放型扩张,珠三角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率较低。到2009年,广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已占合理开发规模的75%左右,若维持以往的发展方式,则会使广州到202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3~5年内用完。土地供需矛盾已十分严峻。广州部分地区的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过土地利用规划未来的控制规模,规划的“失效”显而易见。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已成为迈向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珠三角由于其自下而上式的城镇化历程,产生了大量低效建设用地和无证用地,为解决此问题,“三旧”改造政策应运而生。
2.1固化的概念
空间固化(stabilization of space)的概念来源于贫困空间固化,指对贫困人口来说,个人资源限制(收入)和住房环境限制(住房价格)会大大降低其主动迁居的能力,容易被固化在既有空间上,加剧居住空间分异,贫困空间会在家庭和社区中产生贫困文化,成为贫困再生产和代际延续的机制。类似的概念如空间锁定(space lock)。
2.2集非农建设用地空间固化特征
(1)农村工业用地比例较高
在长期农村工业化模式的带动下,珠三角地区的总体城乡工业用地比例的偏高。在城乡工业用地中,农村工业用地的面积占据明显的主导地位。
(2)农村工业用地分散化、碎片化发展
一方面,在长期自下而上自主开发的模式下,珠三角各村集体都各自进行农地转用,兴办村级工业。各个村均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工业用地,分布较为分散。另一方面,与国有工业用地相比,农村工业用地的空间细碎化程度相对更高。农村工业用地的新增斑块规模仍然具有普遍较小的特征,农村工业用地的增长多沿着原有工业用地以填充式进行,或以小斑块的形式进行蛙跳式增长。
3.1Involution
格尔茨(Geertz,1963)指出,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增长的劳动力不断进入农业生产的过程。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Alexander Goldenweiser),他用这个概念来描述一类文化模式,即当达到了某种最终的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己转变到新的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地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
黄宗智(2000)提出了中国小农经济的involution问题,将involution理解为“劳动(力)的边际报酬递减”,指出“不要把商品经济的发展简单地等同于向资本主义过渡”。他又把“involution”发展为“过密型商品化”,或者说“无发展的增长”,描述了同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商品化概念。他认为中国的小农家庭迫于人口压力增加了劳动力投入,从而获得了较高收入,但由于农业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劳动生产率并未得到提高,小农生产者只是长期处于糊口水平,中国人口的大部分仍被束缚于粮食生产。这种商品化不仅难以使小农经济解体,反而会延续小农经济。
3.2珠三角的实践
图1广州市各区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比较
(资料来源:广东省统计年鉴)
图2 广州市各区用地产出效率比较
(资料来源:广东省统计年鉴)
从近几年产业的增长情况上看,广州市产业结构进行转型调整期,表现为各个产业的增长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一方面是因为低端制造业的调整退出导致工业增加值增长后劲不足,另一方面,传统商贸产业的发展达到一定瓶颈,需要现代服务业的引领发展。
从土地使用效率而言,广州市的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的比较高,对比2014年现状农村工业用地和国有工业用地的单位产出效率,农村工业用地的单位用地的工业总产值远低于国有用地的单位产出,二者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
图3 集体土地开发的“租金竞争”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4
珠三角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建设用地,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经成为集体和村民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通常以村集体为统筹单位,以村域为统筹尺度,追求土地经济租金最大化,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共同增长。
在珠三角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典型的无序局面。珠三角的工业化是世界产业转移的结果,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吸引了全世界低端加工制造业的涌入,在很短的时间,珠三角土地上即布满了各种加工制造企业,成为“世界工厂”。外来资本在珠三角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利用珠三角的土地支付租金,招收外来农民工支付工资,获得的利润则转出珠三角农村了。因此,在三大生产要素中,珠三角主要获得了土地租金,包括村社集体出租给外来资本所获得的集体土地租金收入或物业收入,也包括当地农民出租住房给外来农民工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为了增加当地农民的租金收入和解决外来农民工的食宿问题,珠三角农村,农民普遍一户多宅且住宅多为高层,十多层也很普遍。即所谓的集体种“工厂”,农民种“房子”。
图4 珠三角城中村
资料来源:https://www.vcg.com/creative/812490714
空间固化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形成和发展的,集体无序的竞争土地租金也会造成空间固化。就现阶段国情而言,既有的农地制度安排、土地细碎化、城市偏向政策、城乡分割和歧视等因素都是不利于“去固化”的。“去固化”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改变形成固化的社会经济条件,通过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转移和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更为核心的是政府自身的“守法”,形成真正的法治化要素市场。政府遵守与农民的契约,解决历史用地问题,至关重要,政府守法(rule of law)是一切良好治理的起点。此外,推进地区内土地要素市场的形成,推动用地指标的交易与流转。最后,改革“多重管制”局面,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城乡更新的交易成本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 黄宗智.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 中华书局, 2000.
2. 黄宗智.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 中华书局, 2000.
3. 刘世定, 邱泽奇. “内卷化”概念辨析[J].社会学研究,2004(5):96-110.
4. 袁奇峰, 钱天乐, 杨廉. “内卷化”约束视角下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旧村改造——以佛山市南海区XB村为例[J]. 现代城市研究,2016(10):46-52.
5. 袁媛. 社会空间重构背景下的贫困空间固化研究[J]. 现代城市研究, 2011(3):14-18.
6.王博祎. 制度约束下珠三角农村工业用地的更新机制与困境研究——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D].同济大学, 2017.
7.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统计年鉴. 2016[M].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6.
8. 赖寿华, 吴军等. 速度与效益: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广州“三旧”改造政策探讨[J]. 规划师, 2013, 29(5):36-41.
9. 贺雪峰.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的比较[J].云南大学学报, 2017, 16(6):91-99.
文章来源:2017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乡统筹规划研讨会
作者:郭旭/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博士生、城乡统筹规划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